有网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律师,您好!我与丈夫因家务纠纷于1998年离婚,后来在亲戚朋友的说合下,为了孩子又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不久前,我丈夫因车祸不幸死亡,我公婆称,我与丈夫未办理复婚手续,我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丈夫遗产。请问他们这样说对吗?”那么,同居但未办复婚手续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同居但未办复婚手续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起同居但未办复婚手续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即便是离婚后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亦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属非法同居关系,不能以配偶名义继承前夫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且具体情况处理。”
《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离婚后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与一般的非法同居关系性质相同,男女双方之间没有继承权。但是一方属于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生存一方能分得多少遗产就全靠个人能力了,我们建议您遇到这样的问题还是交给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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