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每个国家的共识,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如何裁定如何处罚,我们国家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中公教育专家在此详举如下:
一、犯罪主体概述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二)犯罪主体的种类
包括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在犯罪主体中,自然人可以成为各种犯罪的主体,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目前的规定,单位只能成为特定犯罪的主体。
二、刑事责任年龄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也称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应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总结了建国以来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并吸收了外国刑事立法中一些有益的经验,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规定:
1.不满14周岁的人,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减轻刑事责任时期。
4.已满16周岁的人,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应负刑事责任。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2013年政法干警刑法学:犯罪也考虑年龄问题,在《刑法》第17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7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点记忆
【真题指引】
下列情形中,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
A.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将他人打成重伤
B.节日放鞭炮,导致一行人被炸受重伤
C.非法拘禁他人,他人在逃跑过程中受伤
D.骗取他人财产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将他人刺死
【答案】AD。
解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三、刑事责任能力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也称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政治意义,并且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无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与精神病人不同,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8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点记忆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他们虽然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但并没有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不能免除应负的刑事责任。但是,由于他们的生理缺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中公教育专家总结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学理解释,考生们要加深理解并做到解决法律实务问题,这才是真正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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