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会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如果发生问题建议购房人留存证据,并与开发商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
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达到合同约定解除条件,购房人可起诉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