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能执行到钱,需要满足两个前置条件:
1、被执行人有财产。( 变现)
2、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已经被你冻结。
也就是说,法院执行局做不了“无米之炊”。实践当中,如果你不清楚被告的财产线索,就做不了诉前财产保全,这样你也就查封不了被告名下的财产,那么待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大概率都会转移名下财产。
结论:要在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前,查封保全对方财产线索,执行才不会太难。
二、执行不能,如何靠“横纵向思维模式”引导执行方案。
1、深挖财产线索(纵向思维)
执行不能,法院执行局法官会约谈申申请人在终本笔录上签字,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人不同意签字,执行法官只需要报请领导批准从而也是可以终本的。
终本裁定书上会明确:如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以恢复执行。很多申请人这个时候就抱怨,你们法院都找不到财产线索,我们普通人上哪儿去找财产线索?再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到,法院的总对总系统,嗯能查到什么?一般而言,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仅限于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车辆,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3家:(微信)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财产情况。
这里面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总对总系统所涉及到的全国性银行只有21家分别是: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银行;
那么,对于各地区的小众商业银行,或者说大型城市的外资银行,其实很多是查不到的。
以此类推,很多朋友会问:银行账户都会有盲区,那么房产会不会存在盲区?答案:当然是存在的。至少可以确认的是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执行系统一定是看不到的。
那么,我们再深入思考一下,是否存在实际生活当中有价值的小众类财产,在执行系统是体现不出来的?答案也是有的,比如公积金、大部分保险这些都是无法查到的。
盲区既然存在,那么怎样打破?对律师而言,除了找当事人询问,我认为最有效的方式,有且只有一个,就是调取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重点是工资卡流水,因为工资卡一般在个人生活当中只是起到了一个分流的功能。被执行人在收到工资后一般会把资金分流到储备账户、或者其它账户。每一个账户所对应的必然是各个消费账户,比如房贷、车贷、保险,以及生活等。通过对手账户,你便可以通过调查令调出相应的资产情况。
2、横向扩充被执行人。(横向思维)
增加被执行人,一般我们往往会把它作为打破执行障碍的最直接方法。这种措施,在执行实践当中往往是首先应该考虑的,当被执行人为法人,应该考虑追加公司的股东,甚至会进一步关联到股东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上面。
自然人之间0对价转让股权、房产、车辆等有价值的资产时,我们一般会采取撤销权之诉。而对于被执行人涉及到三角债务问题,申请人可以通过代位权之诉,代债务人向次债务人去主张债权。
最为常见的假离婚转移资产到一方名下,均可通过撤销权之诉打破执行障碍。
三、如何和执行法官沟通
干过执行的都知道,一起执行案件能不能做成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申请人如何发现被执行人更多的财产线索?,八成看沟通,法律知识的掌握只占两成。如果你掌握到了执行法官违法乱纪的证据,可以找检察院,甚至纪委监委。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那就不要牛气冲天的投诉人家,法官只会觉得你是个刁民。
提示:有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聘请执行律师介入,再聘请律师之前你应当要对自己的案件有一定的看法,必要情况下可以学习一些法律相关知识。因为找律师就得花钱,很多人手里的案子已经花了前期诉讼费钱,心里想着后面又得花钱,很难下定决心。为了防止上当,所以要求大家对自己的案子要有一定的想法,以及必要的法律知识你要了解一下,最后再决定找个行内人辅助你不失为一种选择。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咨询电话:18511557866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