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让您再无后顾之忧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不少新的规则从各个方面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在继承编中,对于遗嘱的相关改动,引发大家很多议论,因为《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所具有的优先法律效力,也新增了录音遗嘱、打印遗嘱等新的遗嘱形式,很多人不免发问我之前做的公证遗嘱是否还有效?以后是不是遗嘱真的都不用公证了呢?
一方面,从立法者的角度出发,《民法典》更侧重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保护,因此,变更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是为了充分尊重当事人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根据原《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想要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意思表示,就必须再次前往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或撤销遗嘱声明公证。而现实中,当事人往往因年纪、健康或者受他人限制等因素,无法再次前往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影响了当事人自由处分遗产的意愿,故《民法典》赋予当事人更多的途径立下遗嘱,充分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另一方面,从普通百姓角度出发,每个人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是有差距的,大多数人很难保证自己订立的遗嘱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或歧义,在涉及重大、复杂的遗产处分事项时,依然建议大家向法律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由此可见,公证遗嘱依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所具有的优先法律效力,但《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中都规定了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因此在其他形式的遗嘱发生纠纷,继承人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下,正规的公证遗嘱能够被法院直接采信,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
为更好践行“服务为民”根本宗旨,努力打响“上海公证”服务品牌,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遗嘱公证法律服务进行了优化升级,努力为每一位当事人解除“后顾之忧”。
一、专业团队,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公证服务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作为一家具有丰富民事公证服务经验的专业公证机构,常年提供遗嘱、继承等各类公证法律服务。专业、高效的民事公证团队将忠实记录您的意思表示,并通过我们严谨、细致的专业服务让您的意思得到最周全、最可靠的保障。
二、即约即办,让您享受快捷的公证体验
本处优化原有的遗嘱预约办理制度,从即日起,只要在本处遗嘱预约窗口预约或电话、微信预约遗嘱公证服务且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我们最快可在当天为您办理完毕,大幅减少当事人的排队等待时间,做到即约即核,快速办理,让您的意愿尽快落实。
三、服务延伸,让您获得最安心的公证保障
本处不仅为当事人的遗嘱意思提供最全面的保障,同时也关注遗嘱在全法律流程上的运用。在遗嘱公证过程中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提前为继承人核实好户籍、人事档案等材料,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无需再四处奔走准备材料。除遗嘱公证外,本处同时提供遗嘱公证法律咨询、遗嘱代书、遗嘱保管等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一次办理,终身守护。选择东方遗嘱公证,让您再无后顾之忧。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件,包括:立遗嘱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等;
2.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立遗嘱人与所有子女关系证明、立遗嘱人父母情况证明等;
3.立遗嘱人所涉遗嘱财产凭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存折等;
4.遗嘱涉及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5.遗嘱草稿(若有);
6.公证员认为应当收取的其他材料。
如申请人系申请变更、撤销遗嘱的【东方公证】遗嘱公证:让您再无后顾之忧,还应当提供原遗嘱公证书或撤销遗嘱声明书公证书。
遗嘱公证办理地点
申请人或其近亲属可前往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办证大厅(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598号)申请预约、办理遗嘱公证。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要求
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清晰表达立遗嘱的有关意思。立遗嘱人仅能处分本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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