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也不管是通过QQ、微信、微博、论坛还是通过公众号、网站传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岳阳一男子散播“非洲猪瘟”谣言被拘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做一名文明、守法、传播正能量的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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