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4步,学会事实认识错误,学不会你打我。
PS:本文一共1881字,阅读完大概需要13分钟,你数一下对不对。
►司考中的事实认识错误有多重要?
司法考试中直接涉及到的分值约6~7分,前两年甚至还考过10多分的主观大题。并且,作为刑法重要的基础理论,间接涉及到的分值更多,不学你试试?
►这个知识点有多难?
刑法事实认识错误分为两大类,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理论,司考中的得分率较低。而且司考中相关问题考查难度逐渐增加,导致这个知识点如此妖娆,引无数学霸学渣尽折腰。
上车吧,跟着深蓝过一遍,搞定它。
当然,只用眼睛扫一遍可不行,神仙也帮不了你。如果你都懒得过一遍脑子,还是出门右转放弃司考吧。
1.事实认识错误到底是啥意思?
行为人主观上的想象与客观上的事实不一致。
举个栗子,马云本来想偷个手机,结果偷出来发现是块手表,这就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因为手表和手机都属于盗窃罪的范围,我们把这种没有超出同一个罪名范围的,叫做具体事实认识错误。
如果马云想偷个手机,结果偷出来发现是一把枪;因为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是两个罪,我们把这种超出了同一个罪名范围的,叫做抽象事实认识错误。
那么,这两种认识错误的理论具体是什么,考试做题的时候遇到了,怎么搞?
不废话,看图:
看不清的话,点击图片放大看
2.深蓝详细道来之前,先给你划两个重点
不好意思划错了,真正的重点是以下这个:
司考想拿分,你要重点搞定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打击(方法)错误的理论。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分为两种
对象错误
对象错误很简单,就是犯罪的时候认错了对象。
比如说,王健林本来想杀马云,结果认错人刑法事实认识错误这么简单,有什么学不会的?,把马化腾给干掉了。
那么问题来了,对老王该怎么定罪呢?
很简单,因为小云云和小腾腾都是人,都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对象。
不管老王以为这个人是叫小云云也好,叫小腾腾也好,叫小岳岳也好,他主观上是故意要把这个人“neng死”,客观上也确实把这个人“neng死”了,那么他对这个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无论是根据刑法中的“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老王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等一下,“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是什么意思?
等我说到打击错误,你就知道了。
打击错误
又叫“方法错误”,就像是“箭矢的偏离”。
王健林瞄准了马云,但是枪法太烂,结果射中了马化腾。
对于这样的情况,刑法上有两种学说:
►法定符合说:行为人所预想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同一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只重视法益的性质,不重视法益主体的区别。
也就是说,老王预想的是干掉马云,实际上干掉了马化腾,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但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都属于故意杀人罪中侵害的对象——人的生命权,在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
所以,老王就对马云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马化腾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具体符合说:行为人所预想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内相一致,并且对象主体没有变化,才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重视法益主体的区别。
所以,老王对马云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马化腾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考试中,两种学说都要掌握,通说采用法定符合说。
韩友谊大大讲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的区别:
抽象事实认识错误
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对象错误。
比如马云把一只狗当做一个人杀死了,故意杀人和杀狗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
►两个罪没有法条竞合关系时:如错马云把一只狗当作人杀死了,他计划的犯罪(故意杀人)成立未遂;他实际上的侵害(杀死了一只狗)属于过失。
►两个罪有法条竞合关系时:轻罪成立既遂。
比如马云本来计划一个手机,结果偷出来发现是一把枪。
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虽然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但这两个最有法条竞合关系:前者是轻罪,后者是重罪。
所以,马云构成盗窃罪的既遂,对盗窃枪支罪是过失,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3.现在趁热记一下考试重点
4.小测试
(改编自司考刑法真题,学完这个知识点,能不能超过大部分考生,你做一下试试。)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误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才发现认错了,是乙的哥哥。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
B.甲的行为属予打击错误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以上所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资料都节选整理自深蓝司考网站。)
有话问深蓝
►能不能保证我完全彻底地掌握知识,能不能保证做题100%正确?
我能保证你无论基础如何,都能对这个知识点有清晰的了解,一般的相关真题基本能得分。这对司法考试来说已经很足够了,如果你对绝大部分知识点掌握到这个程度,通过司考基本没难度。我们是应考,不是钻牛角尖,再捣乱我打你哦。
►马云为什么这么在刑法界这么活跃?
不知道。我爹的事情,我这个做晚辈的也不好过问。
►你讲的好有道理,但我没注册深蓝,用不了你讲的听说读写那么多功能怎么办?
对不起,我们很小气,只想把最多的精力和资源留给我们深蓝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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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测试的答案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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