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房产律师团队
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全国服务咨询热线
18511557866
我国刑法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一、我国刑法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这些人如果挪用资金,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应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处理。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经手、主管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对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里所说的“归个人使用”,是指归本人或者交由其他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指挪用资金的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并且未归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营利活动”,是指用所挪用的资金进行经营或者其他获取利润的行为。至于其是否实际获得利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这里的“违法活动”是广义的,既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如赌博、嫖娼,也包括犯罪行为,如走私、贩毒等。

3.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至于其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个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

2023年4月18日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从这句话的文义来看,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挪用公款的数额标准的二倍来确定。按照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从事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五万元,那么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为十万元。

无论是刑法,还是司法解释,对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没有其他的规定,如果按照前后文一致的原则来解释,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中前后三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是一致的,即三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均应当是十万元。对作为挪用资金罪入罪标准的两个“数额较大”,即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前两个“数额较大”的标准确定为十万元,这没有疑问,但对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数额较大”,即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中最后一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我们认为不能确定为十万元,否则会带来严重的罪刑不相适应问题。

第一,挪用资金十万元是入罪标准,即挪用资金达到十万元才刚刚可以构成犯罪,如果达不到十万元,哪怕少一块钱,无论挪用的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元是否退还,都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而一旦达到十万元且有不能退还的情形,即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从不构成犯罪到三年以上处刑,仅仅只有一块钱的差距,这显然缺乏刑罚应当具有的层级递进性。

第二,按照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作为职务犯罪中最严重的贪污罪、受贿罪,数额达到二十万元最高刑才可以达到三年有期徒刑,而职务犯罪中最轻的挪用资金罪,却因为挪用十万元不退还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这显然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严重背离了。

因此,对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与作为入罪标准的“数额较大”不能适用同一标准,不能机械适用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应当根据立法本意和挪用资金罪的社会危害性,参照最相近似的挪用公款的相关条款,确定“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该项罪状描述与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最相类似,也是法定升格处理的情节,因此,对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确定标准,应当按照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挪用公款不退还的标准的二倍来确定,即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

上一篇: 犯了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下一篇: 职务侵占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有问题就找< 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

咨询电话:18511557866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合作伙接: 宝贝日记 抖音代运营 游戏攻略 秦皇岛人才网 周易 易经 代理招生 范文网 二手车 游戏推荐 网络推广 PS修图 宝宝起名 零基础学习电脑 电商设计 产业库 服装服饰 律师咨询 河北信息网 搜救犬 Chat GPT中文版 范文网 旅游攻略 工作总结 精雕图 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手车估价 情侣网名 经典范文 培训招生 石家庄点痣 养花 名酒回收 石家庄代理记账 戏曲下载 男士发型 女士发型 搜搜作文 唐山人才网 关键词优化 读后感 玄机派 企业服务 法律咨询 chatGPT国内版 文玩 chatGPT官网 励志名言 儿童文学 公司注册 抖米无垠 游戏攻略 网络知识 品牌营销 商标交易 承德人才网 沐盛传媒 小本创业项目 癖好 游爱网 风信子 大可如意 庄里人 下真题 知识星宿 游峰网 大可如意 书单号 万能实习生 国学网 鲁迅 短视频剧本 标准件 石家庄论坛 书包网 采购批发网 心理测试 商务英语培训 箱包网 电地暖 在线新华字典 雅思培训 ps素材库 石墨烯地暖 钢琴入门指法教程 英语培训机构 宠物交易 黄金回收 ps素材库 电商网 宠物网 宠物猫 宠物狗 宠物用品 宠物托运 宠物美容 石家庄黄金回收 黄金回收价格 ps教程 photoshop 广告设计 海报设计 内容电商 直播电商 电商运营 电商之家 电商运营 自定义网址导航 精雕图 精雕图下载 精雕教程 易经网 周易网 六十四卦 六十四卦详解 易学网 易经入门 易经全文 鲜花速递网 同城鲜花 网上订花 鲜花 鲜花礼品 女性健康 女性购物 女性时尚 化妆护肤 女性世界 女性网 铜雕 石雕 不锈钢雕塑 雕塑网 雕刻网 浮雕 雕塑艺术 玻璃钢雕塑 景观雕塑 钢琴谱 钢琴指法教程 钢琴曲 钢琴入门简单曲子 钢琴入门指法教程 钢琴考级 石家庄去痣哪里好 石家庄祛痣 石家庄点痣价格 石家庄点痣 二手车买卖市场 事故车出售 二手车 事故车 二手车交易网 二手车报价 二手车估价 个人二手车 周易 易经 易学网 汉语字典 英语词典 国学网 词典 成语 宝宝起名 男孩起名 女孩取名 周易取名 男孩取名 宝宝取名 周易起名 女孩起名 名学网 道德经 道德经原文 婚姻挽救咨询师 人格心理测试 心理咨询中心 免费在线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 免费心理测试 书包网 书包品牌十大排名 儿童书包品牌排行榜 儿童书包 小学生书包 书包品牌 女生书包 旅行箱 拉杆箱 奢侈品包包 单肩包 托特包 专业配音 ai语音转换 文字转语音 智能语音 在线配音 真人配音 免费配音 配音神器 戏曲视频下载 河南豫剧大全下载 戏曲下载 黄梅戏下载 豫剧下载 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翻译 资治通鉴在线阅读 苗木网 最新苗木供应信息 苗木求购信息 园林绿化苗木价格 银杏供应求购信息 河北石墨烯发热线 河北发热线厂家 河北石墨烯地暖 河北地暖安装厂家 吉林石墨烯发热线 吉林发热线厂家 吉林石墨烯地暖 吉林地暖安装厂家 辽宁石墨烯发热线 辽宁发热线厂家 辽宁石墨烯地暖 辽宁地暖安装厂家 黑龙江石墨烯发热线 黑龙江发热线厂家 黑龙江石墨烯地暖 黑龙江地暖安装厂家 山东石墨烯发热线 山东发热线厂家 山东石墨烯地暖 山东地暖安装厂家 河南石墨烯发热线 河南发热线厂家 河南石墨烯地暖 河南地暖安装厂家 内蒙古石墨烯发热线 内蒙古发热线厂家 内蒙古石墨烯地暖 内蒙古地暖安装厂家 江苏石墨烯发热线 江苏石墨烯地暖 江苏地暖安装厂家 四川石墨烯发热线 四川发热线厂家 四川石墨烯地暖 四川地暖安装厂家 中医养生 春季养生 保健食品 中药材 茶叶批发网 诗词 鲜花 汉语词典 暖通,电地暖 苗木网 道德经 红楼梦 中国机械网 美文欣赏 好玩的手机游戏推荐 女性健康 手机游戏推荐排行榜 雕塑网 舟舟培训 艺术培训 成语大全 资格考试 少儿培训 英语培训 职业培训 网赚 包装网 苗木供应 短视频培训 IT教程 安卓手机游戏 单机游戏大全 手机游戏下载 手机软件下载 创业赚钱 绿色软件 民间借贷律师 养生 成语 互联网资讯 工商注册 网络游戏 云南旅游网 抖音带货 代理记账 奇石 雕塑 雕龙客 易学网 优秀个人博客 短视频运营 抖音运营 在线题库 散文 诗词网 箱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