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千万家中有家法”——家有家法
您身边有没有发现过这种情况,两口子在一起生活,一言不合就动手,而且多数时候是老公打老婆。有的时候,老公就是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好好的就对老婆动手,情况严重的时候,还会把老婆打进医院。
如果您身边有人有过这种遭遇,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家庭暴力”。现如今,女性面临的家庭暴力情况越来越普遍,造成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那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呢?答案是:当然可以!
广西柳州的一位吴女士结婚后,长期受到自己老公的辱骂、暴力殴打和精神威胁。吴女士每天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摧残,身体上也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老公每次暴力实施后,都会向吴女士道歉请求原谅,但过几天还会继续打骂。吴女士后来实在忍无可忍,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理发现,男方确实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于是根据法律规定,向吴女士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男方对吴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男方干扰吴女士的工作和生活。保护令作出后,通过公安局协助执行。这下吴女士的生活终于回归正常,不用再受家庭暴力的伤害。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家庭成员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如果本人无法申请,其近亲属也可以代为申请。公安局、居委会将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夫妻在生活中有矛盾在所难免,但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这是法律绝不允许的。
记住,家庭暴力只有0次和无数次。所以,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否则受害一方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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