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吴恩慧
这两天,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持续刊发个人养老金系列问答之后,有市民专门来电咨询相关问题,今天我们就大家最关切的几个主要问题做一些梳理。
我要如何开通账户?
简单说: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首先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按照《实施办法》,账户由参加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唯一性,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
接下来,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这个资金账户需要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用于缴费、购买金融产品、归集收益、领取个人养老金等。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参加人就可以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了。
据记者了解,我省银行机构已在积极准备中,近期市民即可通过相关银行尝鲜个人养老金业务。
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是怎样的?
简单说: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即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根据规定,有多种领取方式可供参保人选择,包括每月领取、分次领取或者一次性领取。
比如,大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时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共有30万元。
(1)按月领取
每月领取金额=30万元/计发月数(忽略个税,下同)。
(2)一次性领取
60岁时大壮可以一下子领走30万元。
(3)分次领取
大壮选择从60岁退休开始每一年领取3万元,在60岁至69岁期间的每一年能够领取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是会领取完毕的,不论大壮选择何种领取方式,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30万元余额领完后就不能再领取了,如果还未领完,大壮已经去世的话,账户里的余额作为遗产可由继承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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