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李轶鹏)今年至2024年,我市全面开展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回迁安置问题,确保2024年年底前建成交付11.6万套安置房,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昨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经过前期多轮摸排,我市2021年12月底前实施的安置房项目共121个11.6万套。按照部署,对新排查的所有在建的41个安置房逾期项目要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竣工交付,未开工的13个安置房项目要在2023年年底前实现竣工交付,彻底解决群众回迁安置问题。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棚改安置项目交付标准分为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类。
——实物安置交付标准为:安置小区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安置房已具备入住条件,已完成交钥匙或通过发布回迁公告等形式通知征收户进行房屋交接。
——货币化安置交付标准为:采取直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已足额支付给被征收户;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的,应按照实物安置交付标准进行交付;政府搭桥组织居民团购商品房的,若采取政府先向征收户支付补偿款,由征收户通过平台自行购买商品房的方式,应符合直接货币补偿标准;若采取征收户先通过平台选购商品房,由政府再向商品房开发企业支付购房款的,应已按约定支付购房款。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022年将作为三年行动的强力攻坚年,确保新开工安置房项目9个1.3万套,建成交付安置房项目42个3万套。其中,计划完成交付的项目包括:涧西区洛铜34街坊棚改三期等5个、西工区瞿家屯改造等5个、老城区洛阳监狱棚户区改造、瀍河区下窑村改造等5个、洛龙区杜村改造二期等4个、偃师区城西村改造等5个、孟津区坡底村等2个、伊滨区福民六号小区道湛村等7个、新安县老井村改造等3个、伊川县康乐花园等3个、宜阳县锦屏镇后庄村改造、嵩县永安小区。
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将按照“整体推进、安置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全市安置房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的同时,优先保障群众回迁安置,优先保障过渡费发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各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将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通过以购代建、集中安置、异地安置我市全面开展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减少新建、盘活存量等方式,着力缩短群众安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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