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以来,本公众号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了更新。开始是因为染疫,后来又赶上过春节,思想上产生了懈怠,所以一直拖更至今,在此对各位关注本公众号的朋友深表歉意。通过后台数据对比发现,关于如何委托律师打官司这一话题关注人数较多,索性我就继续聊下去,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希望能对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定帮助。
今天我们主要聊如何确定诉讼请求的问题。在接待当事人和代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搞不清楚自己通过诉讼能获得何种收益。更有甚者,有些当事人的案件申请执行时,我们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发现法律文书不具备可执行性。
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是因为案件起诉时没有搞清楚诉讼请求造成的。诉讼请求是一个民事诉讼案件最重要的部分,诉讼请求提的是否准确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立案,能否胜诉以及最终能否执行等重要方面。那么诉讼请求这么重要,我们应该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呢?
首先,当事人起诉前应当与律师一起确认拟起诉案件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律师在代理案件前,一般都首先分析并确认案件的法律关系,然后根据法律关系找到具体的法条依据。作为当事人,由于对具体法律规定了解程度有限,所以可能无法精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充分沟通,说清楚自己到底想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那么作为律师,应当在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通过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其诉求,最终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整理出符合当事人意思的诉讼请求。
其次,当事人应当在律师的协助下,客观冷静地确定诉讼请求金额的多少。在司法实务中,诉讼请求一般分为三类,即确认支付、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而在这三类诉讼请求中,以给付支付最为常见。从当事人的视角来看,一定是希望通过诉讼案件尽可能多地获得收益。但实践中,并非所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请求都能得到支持,这就涉及到诉讼请求的合理性问题。例如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认为对方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痛苦,从而主张高额精神损害赔偿。但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往往不会超过10万元。如果当事人在此情况下盲目主张,则诉求必然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再次,最终体现在诉状上的诉讼请求,应当适当高于己方通过合理评估得出的合理金额。这一条乍看上去与上一条似乎存在一定矛盾,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我们解决争议的手段,最终解决问题并取得收益才是真正目的。司法实务中,大多数案件都存在和解或者调解的可能,亦即各方之间可以通过边打官司边谈判解决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把己方的底线作为诉讼请求,则很难在调解过程中获取额外收益,如此则己方利益必然受损。相反的,如果在确定诉讼请求时能够适当上浮一下,则在调解或和解的过程中进退的空间就比较大,往往有利于争议的最终解决。古人说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这个说法在诉讼技巧上是同样适用的。
当然了,当前大多数审判法官在审判工作中都会比较重视判决的可执行性问题,在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具备可执行性或者存在模糊的情况时,一般会提醒并引导当事人变更或者明确诉讼请求。尽管如此,对于每个当事人来说,最好还是在起诉前就能够合理确定诉讼请求,这样一方面可以将诉讼风险最小化,另一方面也免得在庭审中变更诉讼请求引起的其他程序障碍。
咨询电话:18511557866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