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如果您已经阅读我的文章《》,并且经过充分的考虑之后,决定订立遗嘱,那么,建议您选择公证遗嘱的形式。
一、公证遗嘱的法律优势
所谓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5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上述5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优势。理由如下:
(一)从订立遗嘱的角度。公证机关具有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法定权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1.《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遗嘱公证细则》第3条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证处经过全面、审慎、严格的审查之后,只有认为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才能以公证的方式予以证明,出具公证书。也说是说,经公证证明的遗嘱即公证遗嘱,当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从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从处理继承纠纷的角度。当遗产继承事宜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而诉诸人民法院时,公证遗嘱是最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据优势,从而有利于实现遗嘱人的遗愿,保护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1.《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也说是说,在遗产继承纠纷中,经公证的遗嘱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遗嘱的除外。
2.《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3条规定,继承纠纷中公证遗嘱的法律优势及遗嘱公证费用为每件400元,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
也就是说,在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出示遗嘱后,还要进一步提交其他证据对遗嘱的真实性予以证明,这无疑增加了证明难度,增加了诉讼成本。
但是对于公证遗嘱而言,鉴于公证遗嘱经过严格的订立过程,其真实性已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所以,持有公证遗嘱的当事人一般无需再提交其他证据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这无疑大大降低了证明难度,减少了诉讼成本。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遗嘱公证的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按件收费,北京市各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为:每件400元,副本费10元/本。
(二)公证遗嘱的免费办理
北京市25家公证处对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人,免收公证费用。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方法
需要携带什么资料、流程等,全部问题均可以咨询公证处(现场、电话、网络)。
(四)遗嘱的起草
公证机构是专业的法律服务部门,所有公证员都是法律专业人员,他们会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指导、帮助其完成遗嘱的起草、规范、修改等全部事项。
(说明:本文全部内容均是我个人的理解及观点,谨供参考。如果在实践当中遇到什么问题,请以各公证处的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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