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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创业园租房子的 *** 如下:
1、需要确定租用的是公司还是居民住宅房,识别其自身情况。
2、可以登录官网查看租凭的办理方式、价格等信息。
3、可以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中介 *** 机构进行租赁洽谈。
4、确定租期以及签定相关合同。
查看清镇市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1359
铜梁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也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局。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您好!根据规划,2010年远郊区(县)的公租房项目位于万州区、涪陵区、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黔江区六个中心城市和长寿区、璧山县两个卫星城市。铜梁暂无公租房建设项目,也就是说,铜梁目前没有公租房。
如果您打算申请公租房,请前往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租房申请点去申请。但能您必须达到下述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 *** 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 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 *** 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咨询电话:1851155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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