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市居住证办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怎么办居住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线下申请需填写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线上无需提交,通过数据核验核实)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择其一提供,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承诺书》代替,《亲属关系承诺书》在窗口直接填报。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 *** 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有以下的2个条件:1、申请人必须要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已经届满6个月,或者由于投靠具有上海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需要按照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该项在当事人在居住地拟居住6个月或者以上的:
1、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劳动合同、或者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2、去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暂住登记(居住6个月以后,再凭上述证件及暂住登记证明办理居住证);
3、该项在《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8--15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遵照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 *** 令第2号):
第八条(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九条(申办条件和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一、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 *** 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三、办理地点:
外滩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 :021-63295235
地址:河南中路568号
天平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 :021-34230237
地址:衡山路17弄1号
虹桥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 :021-62087381、32230434
地址:中山西路1030弄51号
四、办理时限: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
(3)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公安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 ***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 *** 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规定:
一、制度
对于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员,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二、载明内容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等内容。
三、有效期限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目前只有1年期期限。
四、主要功能
1.作为《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2.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3.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参考资料: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居住证申办指南
上海居住证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审核转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
1、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机构应当自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核定通过,申请人可自主在线打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并凭通知书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扩展资料
需要的材料:
1、用人单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用人单位:系外资(台港澳侨)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用人单位: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一网通办-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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