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会告诉你,百万医疗可以单独购买,只需要几百元,就能保障几百万……”
“买保险,别被坑了……有百万医疗就够了”
……
每当打开某视频APP,经常会刷到某些保险营销号在说这样的话,看似说的很有道理,但真实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我不禁想问:
这些营销号是真不懂保险的功能和意义?
还是,用噱头吸引眼球,误导粉丝?
还是不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只关心自己的业绩,所谓“薄利多销”?
1、百万医疗保险是近几年热卖的一种保险,这是在普通住院医疗保险保额相对较低的基础上,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费用,开发出来的“国民保险”。凭借价格低、保障高、保障范围广的特点迅速获得了市场的认可。
2、保额:市场上,无论哪家保险公司推出的百万医疗保险,基本上在100万——500万之间;但是一般都有免赔额,各家公司不同,一般在1-2万左右,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照保险责任报销。报销比例在60%-100%之间。
3、保费:消费型(不管是否发生理赔,保费不退,和车险一样);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不同,会有所差异。年龄越大越贵,少则100/年——200元/年,多则2000元/年左右;需要一年一缴费。
4、保障范围:一般涵盖了大多数的住院医疗项目、有些甚至包括ICU、膳食费、护理费、社保不报销的进口特效药等等。
5、续保:这是要重点跟大家介绍一下的地方。目前,很多保险营销号宣传百万医疗是可以终身续保的,也就是意味着每年几百元保障几百万,可以买一辈子。其实这是典型的误导销售。其实他们混淆了“保证续保”和“连续续保”的概念。
保证续保:
这张图片截取自某家保险公司百万医疗的“保证续保”条款。它的保证续保期间为5年;也就意味着,这5年之内,无论客户身体发生怎样的疾病风险,理赔过多少金额,在保单第一年度到第五年度内,都可以按照合同既定的保费购买本保险,持续享受5年的保障。
那五年之后怎么办?
①合同第5条写的很清楚,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公司将重新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发生过大病理赔后,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后,不予续保)。
②如果没有发生过大病理赔,且符合续保条件,这时候就要看这款产品是否还在销售,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停止销售,那么,抱歉,您已经无法再续保购买了。
连续续保:
其实,一般合同条款中,很少写“连续续保”的字样,而跟上述图片中显示的“保险期间及续保”或者“续保”等字样居多。
所谓的保险营销号炒作的“连续续保到80岁”、“连续续保到终身”,有一个非常严格的前提条件:被保险人在上一保险期间没有发生过理赔或者发生过理赔但是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比如没有发生重大疾病、没有发生过重大意外等)且该款产品依然在销售。说句实在话,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真的太难了。
第一:你要健健康康,没有重大风险发生;
第二:等你七老八十了,这产品还在卖。(根据保险公司的营销和经营策略,这不太可能)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以特定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
是一种健康保险。
是一种定额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患了条款所规定的相关严重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
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为其提供定额的经济补偿。
其实,就是你买了多少保额,罹患了合同中所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予以理赔多少重大疾病保额。
客户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70万基本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第二年在某市肿瘤医院被诊断为甲状腺恶性肿瘤。客户在一次性交齐所有理赔资料。公司经审核所患疾病符合保险责任范畴,当日给付重大疾病理赔保险金700,000元。
这个客户可能只花了10万左右就治愈了,但是保险公司依然是要赔付70万元的。这就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的几个要素:
1、保额:一般是基本保额。现在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繁多,但是几乎所有保险责任都围绕着基本保额来计算。购买100万重大疾病基本保额,如果首次患合同中列明的大病,可能就要赔付100万;如果是轻症疾病(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有轻症疾病,可以理解为比重大疾病花费少、治愈率高的疾病),可能就要赔付100万的20%-45%(这要根据不同保险公司、不同的合同条款来决定)。
2、保费:根据购买的保额、年龄、性别不同来决定,一般年龄越小越便宜。一般交费方式为1年、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相同保额的前提下,缴费时间越长,每年交费越少(类似于房贷分期)。
3、保障期间:一般分为两种
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比如保障到70周岁、保障30年等有限定时间的;比较便宜。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没有限定时间,人能活多久就保多久(前提是保险责任未终止)。比定期重大疾病要贵一些。
4、保障范围:合同中列明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种类和理赔条件。
1、百万医疗:报销型保险,花多少钱,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多少钱;
2、重疾保险:给付型保险,买多少保额,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多少钱;
今年5月份,我理赔了一位客户。
客户在去年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为30万元,同时附加了百万医疗保险。客户在今年5月份在我市人民医院检查出恶性黑色素瘤。客户将公司需要的住院病历、病理报告等一系列文件交至公司。公司的理赔金如下:
①恶性黑色素瘤属于恶性肿瘤,赔付重疾保额30万;
②该保险的重大疾病关爱金为基本保额的25%,赔付7.5万;
合计赔付37.5万元,一次性到账客户银行卡。
同时客户附加了百万医疗,
在客户这期间的住院共计花费大约5.5万元左右,在去掉百万医疗1万免赔额、去掉居民医保报销的2.4万元后,百万医疗报销2.1万元左右(零头我四舍五入了);
所以:本次理赔共计赔付30万+7.5万+2.1万 = 39.6万。
但是,客户目前需要每两周打一针特效药,一针约7000元左右,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
对于一般的家庭,7000元可能是一个月的家庭收入,根本难以长久支付。
因为有了37.5万的重大疾病理赔金,客户可以有足够的钱去购买特效药;
因为还有200万/年的百万医疗,客户7000元/针的特效药,可以继续报销;
所以,您现在还认为只有百万医疗就够了吗?您认为只有重大疾病保险就够了吗?
最好的方式是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百万医疗)
只有这样,生活才能更美好。
以上内容仅作为知识共享用,不具体推荐哪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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