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断缴后如何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因故中断缴费的,根据参保人需要可以补缴自本人参保登记后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5.5%比例缴纳,不记入个人账户。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已在单位中断的职工咨询可否参加居民保险?
可以参加居民保险。如果其个人账户金未结清的需办理结清手续后方可参加居民保险。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主要是针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制度,如果患病的家庭成员属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的,大部分已经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未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的重点救助对象,住院结算后3个月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银行卡复印件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暂未纳入低收入城乡困难居民申请医疗救助,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第二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申报材料报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批。
3.复核。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来源:泰安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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