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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继承问题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需要引起重视的,并且需要灵活的处理好。不与其他亲属发生财产方面的纠纷最好对它进行公证处理。那么,夫妻继承财产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五律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夫妻继承财产公证费用收取标准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是对结婚后夫妻两人名下的财产(包括现有的和将来有的)的归属问题。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此条规定,财产约定对债权人的效力是以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如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债权人仍旧可以视夫妻中一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在具体办理公证中,应当告知这个规定,如当事人只对重要的财产作出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不对所有财产作出约定,则不对债权人发生效力。夫妻双方仍旧对夫妻一方债务为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夫妻一方有承担高额债务风险的夫妻尤为必要。但是,以夫妻财产约定来躲避已经发生的债务来是不可能的。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的法律后果
夫妻财产约定书生效后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权归属问题发生变化。这是协议当事人都容易明白的。产权发生变化之后,基于财产的收益、处分等问题也发生变化。如银行存款的利息、房产的增值部分、股权的股息等等财产这些既不属于工资、也不属于经营所得,这些也当然的归产权人所有。这些间接后果容易被忽视,在办理公证中我们应当提示。
个人财产由个人处理,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处理财产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于我国的登记制度,夫妻财产往往只登记一人名字,很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隐名共有”。因此存在财产登记人在处理财产,而不是实际所有人在处理财产。如对于男方婚前房产,双方约定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产权人名字不变更,这就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房产,因此在办理公证时应当提醒变更登记,达到产权登记人于实际所有人的一致。
同时应当告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人可以处理财产,如不变更登记可能给实际所有人造成损失,也要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财产。
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与其它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仅限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能对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及相互之间的遗产继承问题作出约定。无论夫妻约定财产共有还是个人所有,都不能规避两人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也不能通过约定来排斥或指定相互遗产继承问题。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适用范围及用途
笔者认为,对于一般的夫妻《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比较合理,有没有财产约定无所谓。如果夫妻的财产仅仅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维持夫妻的相互扶助义务,那么财产约定也没有必要。特别的情况比较适用:财产比较多,再婚夫妻,受赠财产,夫妻一方可能承担较大债务等情况。这些情况办理协议公证之后,对于夫妻内部而言容易理清夫妻财产关系,处理财产比较方便。对于第三人而言,首先办理公证之后容易被第三人确信,处理财产容易被第三人接受。最主要的是当时人过世之后避免在遗产上的纠纷。在遗产问题上,下一辈继承上一代问题上很少因为夫妻财产问题分割不清。但在上一辈继承晚辈财产问题上很容易导致夫妻财产分割上理不清。
三、夫妻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说明: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夫妻继承财产选择做出相关的公证,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其财产的归属问题。以上就是五律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夫妻继承财产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五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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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如何找一个好的离婚律师?
我要打官司,想请律师了,怎样选择一个好的律师呢?选择律师时,你必须要注意的这几点建议:
第一、要选择专业的律师:专业的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权益;千万不要找一个“骨科大夫”去看眼科疾病。
第二、要注意律师的执业年限:不要被新手律师拿你的案子去练手;另外夫妻继承财产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选择自己能力承受范围内的律师。
第三、要选择专业的律所:因为专业的人才能做专业的事情;当事人可以直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正规网站合作的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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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谨慎那些轻易承诺结果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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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选择有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是比较好的,因为离婚本身就是一件复杂的处理事情,如果没有什么经验的离婚律师,那么不仅会让当事人吃亏,也会给世间多一件悲剧。
离婚程序:关于离婚程序流程相关问题
协议离婚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1、如果是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后,拿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2、如果诉讼离婚?
一方起诉,到另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受理。或者在另一方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信息,起诉状,结婚证,其他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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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婚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协议离婚后反悔怎麽办?
由于感情的波动,协议离婚后双方后悔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如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物品、债权债务等问题因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因对子女抚育费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由于离婚协议不是法院执行的依据,因此可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到法院起诉。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受理后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景的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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