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网上看了一个自拍的视频,内容是一位女士在向一位身着西装的男士(律师)咨询一个问题,内容大致为:遗嘱中包含第二顺序继承人,那到底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呢?西装男士很肯定地回答到:当然是遗赠啦!那么,这位男士回答的是否正确呢?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在继承制度中,遗嘱继承和遗赠都属于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遗嘱,由其指定的继承人取得遗嘱确定的遗产份额的继承方式。这里的继承人自然是指法定继承人。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同时法律并没有对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予以限制,只要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继承人即可。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其死亡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以前的发文中已做过论述,不再赘述。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而非当事人自己意定继承那些事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显然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自然人;而遗赠的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不限于自然人。
(作者:李兆峰,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非执业税务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执业宗旨:普及法律知识,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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