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辛辛苦苦用尽毕生的精力、时间、智慧、劳动力赚取的243万存进了这个声称社会上最保险的银行里
等到有一天需要这笔钱时,到银行欲取出时,却被银行告知,无余额了!
好家伙,一个最安全的地方,却变成了明目张胆地监守自盗,将银行告上法庭,对方却振振有词,不紧不慢,言之有理地证明不是银行机构问题。
辩驳是工作人员个人不法行为,并不能代表银行的过错,太气人了,他是如何做到如此的厚颜无耻的。
近日,大妈手持身份证,实名举报当年存进银行的真金白银,合计人民币243万元,等到需要取这笔钱时,却被告知账户的余额为零时,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啊。
马上报警后,银行的调查结果却是银行里的行长私自挪用 ,而且已经离职了243万存银行,欲取钱时却不翼而飞了,理由是多年未查询余额,这笔金额不能全归银行的责任。
什么逻辑啊,为了推托责任,将这笔不翼而飞的存款推到个人的不法行为。
请问,当时这个人是不是本银行的工作人员,即然当时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他的行为便是代表银行的行为。
咱们老百姓不就是冲着银行最安全的保险柜吗?请问账户上面不是标记着银行的名号吗?请问存单上的标题不是印着银行的名称吗?
咱们当时确确实实存进去的是这个银行,而不是奔着这个人存的呀。
而这个人后来如何在银行监守自盗的框钱,那是银行的监管体制不完善引起的,为什么要老百姓来埋单。
当事人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这个案件受理后,法院判将存款归还当事人。
但是邮储江宁支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理由是“储户长期不查询账户余额不符合常理”
在打官司的这几年里,可怜的当事人之一,老爷爷还没等到存款的归位就驾鹤西去了。
法院审理最后一次是1月17日开的庭,银行只肯赔120万,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只因存在银行里,摊上的官司,却只剩下一半的积蓄,论谁也不服呀,于是又提出上诉。
而当事人的老伴已快80岁了,经不起这样的折腾,等不起啊,可怜的老人晚年却在还要在件事正惴惴不安,生气犯愁啊!
一小部分的银行既然有漏洞,不应该整治内部机构吗?问题发生了,就各种理由来搪塞,来推卸责任,是一个非常不负责的行为,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寒心,对此信任度也下降了。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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