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申办声明、委托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声明人、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委托人、声明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声明委托事项凭证(为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股票、存款凭证等);
4、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
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
涉外、涉港澳台公证
申请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携带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
如果当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身患重病、出差)不能亲临公证处的,可委托其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信和本人身份证件。申请时应首先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函件,函件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办理出生证明书,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发往美国或泰国的出生公证书需提供照片若干。
2、申请办理结婚证明书,应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若干。结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3、申请办理离婚证明书,应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及复印件。离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申请办理经历证明书有相应职称证书者(如工程师证书、会计师证书、厨师证书等)应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职称者可在证明信中写明所任职务或主要从事何种工作,并提供相应数量的二寸免冠照片。
5、申请办理与国外亲属关系证明书,应提供国外亲属的最近来信;办理国内亲属关系证明书,应提供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办理学历(或学位、学习成绩)证明书,应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若干。如果原件遗失应向原毕业学校申请补发或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7、申请办理死亡证明书,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提供其它有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医院、铁路、交通、民航等)。
五、
法人资格公证
法人资格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资格的活动。
办理法人资格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
委托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合同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七、
法人资信公证
法人资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有关机构就该法人经济活动状况、资产及经营信誉等出具的文件。
办理法人资信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法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它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
4、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资金平衡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5、其他证明材料,如对其固定资产、股票、债券等及无形财产进行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资产评估部门的资产评估报告。
八、
有奖活动公证
有奖活动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有奖活动主办单位的申请,依法对有奖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证明有奖活动程序和中奖结果真实、合法的活动。
办理有奖活动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有奖活动的有关批准文件;
3、有奖活动的章程和活动规则,奖品(奖金)设置,中奖者产生的方法等材料;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
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2、送养人应提交:
(1)夫妻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和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4、特殊收养应提交: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5、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
十、
寄养外籍儿童保证书公证
寄养外籍儿童保证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的承担寄养外籍儿童保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寄养外籍儿童保证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承担寄养的抚养、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信;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2、被寄养儿童的国籍证件及复印件。
3、被寄养儿童父母的书面寄养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寄养理由,指定监护人、抚养人,寄养年限及被寄养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
4、被寄养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明,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国人的,需提交外国护照或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交其父(母)在国外定居证件及其复印件;
5、承担寄养的抚养人、监护人的书面保证书。
十一、
遗嘱公证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
3、遗嘱草本。
十二、
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私房产权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房屋出卖给买方并接受买方价款,双方为此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卖方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
(3)房屋所有入出卖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4)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2、买方为公民的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2)无本地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购买城镇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
3、买方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所购买的房屋座落市内的需提交购买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证件,所购买的私有房屋座落在郊区、县的需提交郊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
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借款方和贷款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双方为借贷一定数额的贷币而签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文本;
4、有担保方的,提交担保文件;
5、抵押贷款后,按合同份数提交抵押物清单、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
存款公证
申请人前往国外定居、旅游、探亲、留学,一些国家要求本人提供存款公证书。
办理存款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需提供个人存款定期凭证(如打完薄后的存折、存单等),需证明的定期存款应存满三个月。
3、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定期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
十五、
经历公证
申请人出国谋职、求学、出国签证一般要办理经历公证书。
办理经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如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内容为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经历(包括工作时间段,即起止年月及所任职务)。
3、申请人应出具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
4、申请人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5、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十六、
收入公证
公民前往国外定居、旅游、探亲、留学等,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收入公证。
办理收入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该证明最近一年应列明每月收入额,其他各年可根据需要列明年收入额;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十七、
在校学习公证
申请人为出国留学、探亲、定居、在国外领取助学金要求办理在校学习公证。
办理在校学习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目前尚在该校读书的证明(证明应列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时间、现在在读专业及年级);
3、申请人若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十八、
授权委托书公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3、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十九、
涉台亲属关系公证
涉台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具有涉台因素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要写明去台湾的目的、申请人与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以及相互关系);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在台亲属(指关系人)的邀请信;
5、在台亲属(指关系人)的户籍誊本。
二十、
财产和租赁合同公证
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出租方和承租方为租赁一定财产,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财产和租赁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如法人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要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2、出租物的所有权证明及与出租物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机器设备的说明等。
3、出租物为共有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出租方要求提供担保的,承租方应提交担保书。
5、财产租赁合同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
二十一、
姓名公证
姓名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都有哪些类型?如何办理丨收藏版,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所使用姓名的真实性的活动。姓名公证的内容包括:证明现用名、别名、曾用名。
办理姓名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曾用名或别名;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关姓名的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二十二、
监护协议公证
监护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受托监护人与监护人之间就履行监护职责所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三、
房产买卖(现售)合同公证
办理房产买卖(现售)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四、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以下简称债权文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已逾履行期限而债务人没有履行给付货币或物品义务的债权文书,认为无疑义时,依法出具公证书,赋予该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活动。
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五、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因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相互关系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活动。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六、
房产证公证
申请人以现有房产为出国留学、对他人提供担保可申办房产证公证书。
办理房产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七、
死亡公证
办理死亡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八、
资格证公证
申请人为出国留学、进修、工作要求办理资格证公证。
办理资格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抵押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包括:
2、借款人、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上列(5)、(6)项材料。
如自然人为境内人士,则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书。有配偶的,配偶须带身份证来公证处出具声明书。
3、贷款方应提供下列材料:
二十九、
抵押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公证
办理抵押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抵押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包括:
2、借款人、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上列(5)、(6)项材料。
如自然人为境内人士,则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书。有配偶的,配偶须带身份证来公证处出具声明书。
3、贷款方应提供下列材料:
三十、
借款、担保合同公证
办理借款、担保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一、
法人章程公证
法人章程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法人章程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办理法人章程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二、
票据拒绝证书公证
票据拒绝证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持票人曾经依法行使票据权利而被拒绝或无法行使票据权利的活动。
办理票据拒绝证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三、
证书公证
证书公证,是公证处对有关单位发给当事人的证明其具有某种身份、经历和资格的书面文件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办理证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四、
婚姻状况公证
婚姻状况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未婚、结婚、离婚状况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办理未婚公证应提交:
2、办理结婚公证应提交:
3、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交:
三十五、
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
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居住期间是否受过中国审判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予刑事处罚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六、
成绩单公证
申请人为出国留学、进修、工作要求办理成绩单公证。
办理成绩单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七、
驾驶证公证
申请人前往国外需用国内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可办理驾驶证公证。
办理驾驶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八、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2、受赠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三十九、
房产预售合同公证
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出售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2、购买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四十、
招标公证
招标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法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现场法律监督,并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招标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一、
涉外继承公证
涉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2、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四十二、
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赠与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三、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有关单位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之间就公派出国留学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
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四、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逝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五、
出生公证
当事人前往国外定居、求学、谋职、办理退职、领取子女补助金或继承遗产一般要求办理出生公证。
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六、
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2、遗嘱继承应提交:
四十七、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导言。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份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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