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篇
1、小明刚上大学年满19岁,女朋友小娟高三学生年满18岁,他们能结婚吗?
他们现阶段是不可以结婚的。我国法律规定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在传染期的乙肝病人、患爱滋病、弱智病人、严重精神病人)。
3、哪些情况属无效婚姻?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审理时已到法定婚龄的,可不认为无效〉。
4、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
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哪些财产属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8、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哪些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0、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有顺序之分吗?
当然是有的。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1、先人生前在遗嘱中将遗产给了与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这样合法吗?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该份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遗嘱中所列遗产的产权归属于他,被继承人愿意的话,他可以将遗产留给任何人,即使这个人与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12、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剥夺与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且《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享有相同的权利与承担同等义务。
借贷篇
1、欠条与借条一样吗?有什么区别呢?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3、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不一定。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在签约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5、老公或老婆其中一方借的钱,另一方要共同还钱吗?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6、你知道民间借贷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吗?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房产篇
1、什么是商品房的五证、二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广告中所写的“起价、均价、套价”等具体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起价”是该楼盘中最低的售价。一个楼盘中可能只有几套这样价格的房子。“均价”在多层楼盘中多是指2—5层的售价,在高层楼盘中则多是位于6—8层的售价;“套价”则是开发商以每套房子为单位的出售价格,每套房产根据所在楼层及朝向各有不同的售价。
4、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一定要兑现吗?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的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这些内容将对房屋的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5、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面积缩水是购房族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根据误差值的不同情况,法律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卖房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房屋交付使用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产证迟迟未能办下来的,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把时间约定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同时明确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7、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吗?
如果购房者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产是共有房屋,这个事后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购买,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出卖,另一方就无权出卖此房屋。
8、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可以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9、房屋的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卖掉房屋的话是否需要通知租房人呢?
房屋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在出租的房屋。虽然房屋业主将房屋已经出租,但是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业主的,业主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
业主卖掉房屋是需要通知租房人的。在卖出房屋之前,业主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的条件下,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的。
10、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的房屋在租赁期间被卖了,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使房屋因为继承、遗赠等方式换了新的主人,在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劳动者维权篇
1、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2、试用期未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4、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涉及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法律常识,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最低工资保障怎么理解?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3、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刑事篇
1、刑事案件中,哪些近家属可以签订刑事委托合同?近亲属的范围?
父母、夫妻、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刑事案件中,你知道几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14周岁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14周岁到16周岁犯8种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旧要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醉酒的人在无意识的情况犯罪,影响刑事责任能力吗?
醉酒状态的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犯罪,不影响其应负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需要对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吗?
关键看他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若是的话,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否则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的话,则要负刑事责任。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相互爱恋、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也算强奸吗?
如是女方不满14周岁,即使女方自愿,法律上依旧按照强奸罪论处。
7、你知道酒驾与醉驾的区别吗?
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小于80mg/;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行为人将会面临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罚款甚至治安拘留的处罚;醉驾的行为人将面临以“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指控,将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所以各位朋友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若一旦触犯这些行为应尽快聘请专业律师为自身辩护,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专业律师的介入是自身利益最大的保障。
提醒:注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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