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追讨欠款起诉费要多少钱
欠钱不还的确很让人头疼,但是处理这种情况我觉得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和背景。以下是我的一些个人建议:
一是直接与欠款人沟通:在欠款人违约后,首先可以试着直接与他/她沟通解决问题,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还款计划。可以通过 *** 、邮件或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要注意言辞和态度,尽量保持冷静和客观,避免激化矛盾。
二是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直接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需要律师和相关证据的支持,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在采取法律行动前,需要评估欠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背景,以及追讨的成本和风险。
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可以考虑将欠款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比如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这些机构有专业的催收经验和资源,可以更有效地追讨欠款。但是需要注意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避免被骗。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保持冷静和耐心,遵守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和欠款人发生冲突或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追讨欠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之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之一招:万事先协商!先将就一个以理服人!遇到欠钱不还,首先可以尽量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友好协商,适当放宽还款条件,及时清偿。如果对方的确有困难无法及时还款,双方可以签署《还款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并约定如果对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签订这样的还款协议,要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而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条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第二招:欠款催收函向对方发出欠款催收函也是一种有效解决 *** 。1、有效中断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即在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催款,法院不再保护。但按规定,欠款催收函作为催款通知,具有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的,这样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让债权人可以灵活决定起诉时间。2、欠款催收函表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相应告知、给予合理期限的义务:按规定,债务人逾期没有还款,债权人一般应该履行通知义务,并给予合理期限,之后债务人仍未还款,才可以起诉债务要求还款。3、欠款催收函是一种快速、实惠的欠款催收方式:欠款催收函是很正式的欠款催收方式,如果聘请律师出具更加专业的欠款催收函,会让债务人更慎重地处理,可以有效提高还款的可能性。第三招:诉讼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已经尝试了各种方式对方仍然拒绝还钱,那么只能选择诉讼这条法律道路了。但是提起诉讼之前,记得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比如账户、房产、车子等,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证当事人在诉讼获胜后可以及时拿回钱款财物。不过,这一步并非必要的流程,如果无法提供对方的财产证明,或者欠款金额不高对方有明确的偿还能力,可以省去这一步。之后就可以起诉立案了。判决之后对方还是不还,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判决下来后,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拘留对方。其实很多人觉得对方都没钱,你起诉根本没用,但去法院起诉大部分案件是有用的,况且真的就有人能查到对方转移了财产,所以还是要先查证!同时起诉时还是需要了解的一点,那就是诉讼时效。因为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在通过法律诉讼可以在法律上确定你的债权,就算是找不到债务人,拖欠你多久,只要是没有偿还完,都是可以一直追讨。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追讨债务
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讨债 *** 。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 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
2、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 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 *** 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之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欠款:
一、协商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
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起诉债务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
五、申请支付令。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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