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前科的父母子女就不能录入公务员,国家选择工作人员也是优中选优的,政审也是优中选优的一部分,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特殊规定,公务员也仅仅是一种职业,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很多人还不愿意当公务员,公务员只是我们政府行使职能的实施者而已,我想在代表政府职能办理业务的时候你也不愿意负责办理你业务的人员父母是杀人犯,后者是跟你曾经伤害过你家人的人,如果业务又没有办理成功,你会作何感想。
第二、 在社会中生存要知敬畏,敬畏法律,凡事想犯罪的时候就多考虑考虑自身和家庭可能带来的影响。当然社会角色比较多,360行,每行都可以出人才,这条路走不了,还能走那条路,是人才哪里都能发光!社会是优中选优的社会,政审也是如此!目前公务员考核的机制是这样的,取消政审,我冒昧的提议能不能取消公务员考试,每个人投简历那样按照次序可以不,这样社会出现无序的状态。在这个方面我充分赞同罗老师的意见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审工作是全方位的,前科只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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