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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导:一男子生前立遗嘱,把自己婚前的一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后一处夫妻共同房产,自立遗嘱全部给自己的老爸,妻儿无份,不幸的是在孩子几岁时,该男子去世,公媳对薄公堂,法院厘清了二处房产本该属于妻子的部分,然后根据《民典法》必留份亡夫第二处房产的一半给了幼儿。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一切遗嘱只对属于自己财产的那一份有效,第一处房产婚前的,但妻子共同还贷了一部分,共同部分的升值妻子占一半;第二处房产为婚后共同的,妻子占一半房产遗嘱继承,丈夫的一半无遗嘱按顺序继承权继承,有遗嘱按遗嘱,但丈夫死亡时有一幼儿,为《民典法》的必留份全部给了幼儿,纵观这份遗嘱纠纷,丈夫的遗嘱其实全部生效,妻子作为第一继承人没有得到亡夫一分钱的遗产,只拿回了本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这是遗嘱的威力。
第一处房产遵遗嘱给了亡夫的老爸亡夫老爸百年后无遗嘱的情况下,亡夫老爸的父母,妻子,儿女都有继承权,老爸的父母不在了由老爸父母的儿女就是老爸的兄弟姐妹也就是亡夫的叔伯姑妈继承,老妈的那一份也有老妈的父母的一份,老妈的父母不在了由老妈父母的儿女就是老妈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老爸的小舅子小姨子继承,这幼儿可继承他亡父的那一份,所以有房产的要多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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