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房产律师团队
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全国服务咨询热线
18511557866
国家土地管理法(新版土地管理法)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新版土地管理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

(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7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 *** 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 *** 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 ***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 *** 给予奖励。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级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第七条 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八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第十一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二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承包经营土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十三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 *** 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 *** 或者县级人民 *** 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第三章 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统计。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 ***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 *** 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 *** 批准执行。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在江河、湖泊的安全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第十七条 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使用。第十八条 采矿、 取土后能够复垦的土地, 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责复垦,恢复利用。第十九条 使用国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 *** 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一、 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

二、 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

三、 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四、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介

导语: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热土地已经属于农民,但是关于土地的种种问题依然困扰着人们。之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1989年制定,并且规定该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其次更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更好的保护土地和开发土地资源。那么土地管理法究竟规定了些什么内容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土地管理法的内容。

现在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在2023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它总共有八章的内容,其中之一张是总则。主要介绍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意义和目的等。它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是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者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占国家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二章是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些规定。它规定了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且还规定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去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余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些法律条文的规定都是非常具体详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一部非常完整和完善的法律。因为它具体的规范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自从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人民再也不会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问题发生纠纷了。

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些资料,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查看土地管理法的具体条文。

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1]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 *** 审核,报上一级人民 ***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 *** 审核,报上一级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1]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1]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 *** 审核,报上一级人民 ***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 *** 审核,报上一级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1]

上一篇: 劳动仲裁律师(劳动仲裁律师费用一般要多少钱)
下一篇: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什么)
有问题就找< 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

咨询电话:18511557866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合作伙接: 宝贝日记 抖音代运营 游戏攻略 秦皇岛人才网 周易 易经 代理招生 范文网 二手车 游戏推荐 网络推广 PS修图 宝宝起名 零基础学习电脑 电商设计 产业库 服装服饰 律师咨询 河北信息网 搜救犬 Chat GPT中文版 范文网 旅游攻略 工作总结 精雕图 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手车估价 情侣网名 经典范文 培训招生 石家庄点痣 养花 名酒回收 石家庄代理记账 戏曲下载 男士发型 女士发型 搜搜作文 唐山人才网 关键词优化 读后感 玄机派 企业服务 法律咨询 chatGPT国内版 文玩 chatGPT官网 励志名言 儿童文学 公司注册 抖米无垠 游戏攻略 网络知识 品牌营销 商标交易 承德人才网 沐盛传媒 小本创业项目 癖好 游爱网 风信子 大可如意 庄里人 下真题 知识星宿 游峰网 大可如意 书单号 万能实习生 国学网 鲁迅 短视频剧本 标准件 石家庄论坛 书包网 采购批发网 心理测试 商务英语培训 箱包网 电地暖 在线新华字典 雅思培训 ps素材库 石墨烯地暖 钢琴入门指法教程 英语培训机构 宠物交易 黄金回收 ps素材库 电商网 宠物网 宠物猫 宠物狗 宠物用品 宠物托运 宠物美容 石家庄黄金回收 黄金回收价格 ps教程 photoshop 广告设计 海报设计 内容电商 直播电商 电商运营 电商之家 电商运营 自定义网址导航 精雕图 精雕图下载 精雕教程 易经网 周易网 六十四卦 六十四卦详解 易学网 易经入门 易经全文 鲜花速递网 同城鲜花 网上订花 鲜花 鲜花礼品 女性健康 女性购物 女性时尚 化妆护肤 女性世界 女性网 铜雕 石雕 不锈钢雕塑 雕塑网 雕刻网 浮雕 雕塑艺术 玻璃钢雕塑 景观雕塑 钢琴谱 钢琴指法教程 钢琴曲 钢琴入门简单曲子 钢琴入门指法教程 钢琴考级 石家庄去痣哪里好 石家庄祛痣 石家庄点痣价格 石家庄点痣 二手车买卖市场 事故车出售 二手车 事故车 二手车交易网 二手车报价 二手车估价 个人二手车 周易 易经 易学网 汉语字典 英语词典 国学网 词典 成语 宝宝起名 男孩起名 女孩取名 周易取名 男孩取名 宝宝取名 周易起名 女孩起名 名学网 道德经 道德经原文 婚姻挽救咨询师 人格心理测试 心理咨询中心 免费在线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 免费心理测试 书包网 书包品牌十大排名 儿童书包品牌排行榜 儿童书包 小学生书包 书包品牌 女生书包 旅行箱 拉杆箱 奢侈品包包 单肩包 托特包 专业配音 ai语音转换 文字转语音 智能语音 在线配音 真人配音 免费配音 配音神器 戏曲视频下载 河南豫剧大全下载 戏曲下载 黄梅戏下载 豫剧下载 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翻译 资治通鉴在线阅读 苗木网 最新苗木供应信息 苗木求购信息 园林绿化苗木价格 银杏供应求购信息 河北石墨烯发热线 河北发热线厂家 河北石墨烯地暖 河北地暖安装厂家 吉林石墨烯发热线 吉林发热线厂家 吉林石墨烯地暖 吉林地暖安装厂家 辽宁石墨烯发热线 辽宁发热线厂家 辽宁石墨烯地暖 辽宁地暖安装厂家 黑龙江石墨烯发热线 黑龙江发热线厂家 黑龙江石墨烯地暖 黑龙江地暖安装厂家 山东石墨烯发热线 山东发热线厂家 山东石墨烯地暖 山东地暖安装厂家 河南石墨烯发热线 河南发热线厂家 河南石墨烯地暖 河南地暖安装厂家 内蒙古石墨烯发热线 内蒙古发热线厂家 内蒙古石墨烯地暖 内蒙古地暖安装厂家 江苏石墨烯发热线 江苏石墨烯地暖 江苏地暖安装厂家 四川石墨烯发热线 四川发热线厂家 四川石墨烯地暖 四川地暖安装厂家 中医养生 春季养生 保健食品 中药材 茶叶批发网 诗词 鲜花 汉语词典 暖通,电地暖 苗木网 道德经 红楼梦 中国机械网 美文欣赏 好玩的手机游戏推荐 女性健康 手机游戏推荐排行榜 雕塑网 舟舟培训 艺术培训 成语大全 资格考试 少儿培训 英语培训 职业培训 网赚 包装网 苗木供应 短视频培训 IT教程 安卓手机游戏 单机游戏大全 手机游戏下载 手机软件下载 创业赚钱 绿色软件 民间借贷律师 养生 成语 互联网资讯 工商注册 网络游戏 云南旅游网 抖音带货 代理记账 奇石 雕塑 雕龙客 易学网 优秀个人博客 短视频运营 抖音运营 在线题库 散文 诗词网 箱包网